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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我的老公不是人】第三部——《与魅共舞》现改为第一部

本主题由 轻舞裤角飞扬 于 2008-4-4 19:37 加入精华
樱华扭头看着他,略显担心地说:“小主人,我说过,你只说对了一半。”
  
   钟晨煊微微侧目,道:“关于罗德的诡异空间么?”
  
  “是的。”樱华点点头,说道,“如果没有连胤插手,我们所遇到的一切,的确可以归于幻忆空间这类幻境来解释。但现在,事情已经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了。”她顿了顿,望着绵延向前的黑河,说,“方才你看到的柳溪村里的一切,其实,是真真正正发生过的一段惨事。而这段往事,是罗德与连胤共有的记忆。像是一座桥,将那两处那永无交集的岸连接在了一起。这个,也是罗德自信可以击垮连胤的杀手锏。只因这段记忆同时存在于他和连胤身上,只要将这记忆提取出来筑成幻忆空间,再动用他的驾驭之术,连胤会不由自主地陷入这个空间由他摆布。可是,罗德终是算低了冥王的本领,他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忽略了利用这段记忆,的确可以操纵记忆的‘共有人’,而他自己,本身也是‘共有人’之一,他和连胤,都属于这段记忆,罗德可以利用这个陷连胤于困境,如果连胤也懂得驭幻之类的术法,反过来,他同样可以用自己的力量造出同样的空间来操纵罗德。”
  
   “如此说来……”钟晨煊眼前一亮,终于从她无奈的语气中悟出了确切的答案,“空间里的两种气场,其一来自罗德,其二来自连胤,他们两个,罗德盘算连胤的力量已经大不如前,所以先陷连胤进他的幻忆空间,以为万事大吉。岂料连胤的实力深不可测,用相似的方法,利用罗德造出的空间,反将他一军,一个空间,却充斥两种造幻的术法,好比同一个盒子里头,内容却是冰一半火一半,且看最后是寒气褪尽火焰,还是炙热化去极寒。而我起初所感觉到的不稳定又混乱的气场,就是这两人的力量在幻忆空间这个‘盒子’里纠缠对抗的表现。简言之,罗德会弄什么幻忆空间,连胤也会,两个人的空间碰撞交叠在一起,便形成了现在所见的一切。不过……”他面露疑色,一个未解之问浮上心头,“虽然我们是事后被卷入的‘非主角’,但也的确是身在这个空间之中,而且对方的驭幻术法也确实影响到了我,那为何刚才我想有所行动的时候,又有结界在阻止我,且鎏野在这里也无法变回原形……”
  
   “那结界,是连胤在保护小主人。”樱华沿着黑河缓缓前行,半晌,她又说道,“你可想过,如果你和灵夕或者其他任何人被牵扯进这里,于罗德来说,等同于又多了一重胜出的筹码。连胤不可能放你们的安危不顾,有你们在这里,他不但要跟罗德正面相抗,更要分神看住你们不被罗德伤害。那重结界,相信就是连胤设下来保护小主人的,他不想你追过去,怕是追去之后有陷阱。要知道,这个空间,原本就是处处危机,如今更有他们两人的力量在里头抗衡排斥,更是不稳定,稍不留神,怕有杀身之祸。而且……”她吸了口气,“刚才你也看到,我能捞起这里的水,说明我们的身体,已经同这个空间完全相容了。换言之,无论魂魄还是肉身,我们已经是这个空间的一部分了。这个空间,罗德和连胤的灵力均不是普通人可望其项背,两虎纠斗下的结果,就是导致空间从虚幻变成了真实。如此一来,如果我们不能循正常途径离开,一旦这个本就不稳定的空间有什么闪失,我们会跟它的下场一样,可能受伤……可能消失,或者其他更可怕的下场。谁知道呢……”
  
   “难怪你要说我们是棋子……呵呵,看来连胤那家伙,的确是有心在保护我们,那道结界,也许是他想让我们跟这个空间保持最后一点距离。”钟晨煊平静如初,生死大事,似乎于他从来都是不值一提,看着前行的樱华,自嘲地笑道,“可惜,好像那结界被我给破坏了。如果说柳溪村是以罗德为主力筑成的地方,那这里,应该是连胤的地盘吧。”
  
   “刚才那阵混乱,应该是连胤趁罗德不备,施法将我们拖入以他的力量为主的幻忆空间,也就是这个冥界,如果让你再留在罗德那边,早晚会出事的。”樱华不无担忧地说,“只是,即便如此,罗德的力量渗透过来,那是早晚的事,他要的东西,不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一定要拿到。藏起镇塔舍利,用世间千万生灵为威胁,造出幻忆空间,以连胤重视的人为筹码,他真是面面俱到,费尽心机。”
  
  “我入过的幻境不算少,今天这般独特的,还是首次。那罗德真是下了血本呢。”钟晨煊嘴唇微扬,旋即道,“不知道那两个始作俑者,现在哪里。还有那个傻丫头……我的灵力,被刚才的混乱气场搅得一塌糊涂,只怕要过些时间才能调整复原,真是可恶……”
  
   “幻忆空间区别于普通幻境的另一个特征,便是施术者本身也在这空间之内。”樱华继续朝前走着,漫无目的的目光四下望去,“这里就像个被无形的通道分割成无数小块的迷宫,我们在这里,他们在别处。可惜我的灵力不足,无法感应到他们的位置。只能靠小主人你了。”
  
   “放心,在连胤这边的感觉,比在罗德那边好多了。”钟晨煊笑笑,“我的灵力会很快正常起来。”
  
   这时,一直不声不响跟在他脚下的鎏野,扇起小翅膀飞到他耳畔,扭动着略显肥硕的身子,怪模怪样地拿爪子拍自己的肚子,口里叽叽呱呱个不停。
  
   “饿了?”钟晨煊斜眼撇了这家伙一眼。
  
   鎏野吧嗒着嘴,猛点头。
  
   “唉……连胤都养了些什么东西啊……”他无奈地摇头,这个地方除了彼岸花,连颗野草都不见,他只得顺手从地上抓了一大把湿润的泥土,搓成大丸子塞到鎏野怀里,“土壤是一切营养的来源。”
  
   鎏野瘪着嘴看着土丸子,唧里哇啦挥动着毛爪子向有虐待它之嫌的钟晨煊抗议,见钟晨煊不睬它,只得一口吞了这个泥团,悻悻飞回到地上,不满地跟着这不称职的临时主人朝前走,时不时在泥地上大啃一口。
  
   钟晨煊抬头看向远方,火红的彼岸花不见尽头,此花向来担负引领亡灵之责,他到从来不曾想过,在“有生之年”竟有这机会,循着彼岸花,在幽沉如墨的天空下,一缕幽魂般朝前走,朝前走,没有退路,没有方向。尚在跳动的心脏沉浸在异常的宁静中,所有杂念渐渐被洗涤淡去。
  
   就这么走下去,会到哪里?!
  
   如果这次可以顺利脱险,将来的某天,自己总还是要来到这地方的吧……
  
   刹那间,钟晨煊心底闪过这念头。真是奇怪的感觉……
  
   “樱华,你要去哪里?”短暂的失神后,钟晨煊停下脚步,叫住依然前行的樱华。在这一望无垠的诡秘地方,加上命知道此间所暗藏的危险,在他看来,乱走一通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我……”樱华停下步子,回头朝他浅浅一笑,“我想去找她。如果这里是连胤的幻忆空间,我想我一定可以找到她。”
  
   “你要去找尸女?!”钟晨煊轻易猜出樱华口里的“她”是谁。
  
   樱华低下头:“跟着罗德近三百年,她是他最想见的人,亦是我最想见的人。”
  
   “尸女不是一直留在你们身边么,罗德同你,跟她也算朝夕相对了吧?!”钟晨煊一挑眉。
  
   “我想见见从前的她……那个让罗德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牺牲一切的女子。”樱华转过身,想挤出个轻松的笑容,却没能成功,“罗德很少跟我说起她……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看看,那个真正的她……”
  
   “倾国倾城,嗜血成性。”钟晨煊冷冷一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
  
   “也许小主人只看到结果,不曾看到原因。”樱华抬起头,“如果她是那样的人,罗德会为她付出一切么?!这个问题,很困扰我……”
  
   钟晨煊看着她茫然的眼眸,说:“罗德为尸女付出一切,而你,同样为罗德抛弃一切,包括……背叛钟家。”
  
   樱华身子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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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晨煊抬头看向远方,火红的彼岸花不见尽头,此花向来担负引领亡灵之责,他到从来不曾想过,在“有生之年”竟有这机会,循着彼岸花,在幽沉如墨的天空下,一缕幽魂般朝前走,朝前走,没有退路,没有方向。尚在跳动的心脏沉浸在异常的宁静中,所有杂念渐渐被洗涤淡去。
  
   就这么走下去,会到哪里?!
  
   如果这次可以顺利脱险,将来的某天,自己总还是要来到这地方的吧……
  
   刹那间,钟晨煊心底闪过这念头。真是奇怪的感觉……
  
   “樱华,你要去哪里?”短暂的失神后,钟晨煊停下脚步,叫住依然前行的樱华。在这一望无垠的诡秘地方,加上明知道此间所暗藏的危险,在他看来,乱走一通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我……”樱华停下步子,回头朝他浅浅一笑,“我想去找她。如果这里是连胤的幻忆空间,我想我一定可以找到她。”
  
   “你要去找尸女?!”钟晨煊轻易猜出樱华口里的“她”是谁。
  
   樱华低下头:“跟着罗德近三百年,她是他最想见的人,亦是我最想见的人。”
  
   “尸女不是一直留在你们身边么,罗德同你,跟她也算朝夕相对了吧?!”钟晨煊一挑眉。
  
   “我想见见从前的她……那个让罗德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牺牲一切的女子。”樱华转过身,想挤出个轻松的笑容,却没能成功,“罗德很少跟我说起她……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看看,那个真正的她……”
  
   “倾国倾城,嗜血成性。”钟晨煊冷冷一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
  
   “也许小主人只看到结果,不曾看到原因。”樱华抬起头,“如果她是那样的人,罗德会为她付出一切么?!这个问题,很困扰我……”
  
   钟晨煊看着她茫然的眼眸,说:“罗德为尸女付出一切,而你,同样为罗德抛弃一切,包括……背叛钟家。”
  
   樱华身子一颤。
  
   “其实我也很困扰,”钟晨煊直视着她闪烁避让的双眼,“我曾太爷爷在世时,北书房那一场大火后,不但钟家积累多年的伏鬼手札毁于一旦,曾太爷爷还失去了对你的记忆,以至于让你成了钟家最大的谜团,若不是这次跟罗德牵扯到一起,你为救灵夕主动现身,我并无把握找回你。所以,你是否该给我一个交待,若你还视钟家为主人的话。”
  
   似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躯壳,樱华愣了片刻,噗通一下跪在钟晨煊面前。
  
   “小主人,我背叛钟家,虽非本意,却是不争的事实。”樱华的头垂得不能再低,略有哽咽的声音里带着无限内疚,“那一年的城隍诞,我一时贪玩,化做人形偷溜出钟家去城隍庙看花灯……”
  
   钟晨煊静静地听着,樱华梦呓般的述说,在他面前勾勒出一幅美丽中荡漾着温柔的画面。
  
   那一年的长街,同现在一样,同样的流光溢彩,同样的人流如织,她着了一身樱花色的长裙,提着一盏蝴蝶花灯,站在那方卖小饰物的摊档前,好奇地摆弄着上头一支珍珠珠钗。
  
   “姑娘,这可是南海上等珍珠哪,瞧这做工,瞧这细致,配您这漂亮人儿正合适!买了它吧!”摊主极力称赞着自己的东西,口沫四溅地怂恿她买下这支珠钗。
  
   “多少钱?”珠钗在她指间转动,圆润的珍珠莹莹闪亮,越看越叫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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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贵不贵,五两银子!”摊主伸出五个手指,笑得很灿烂。
  
   她搜遍全身,却没有摸出半两银子,仅有的几个零钱,刚才已经买了花灯。
  
   摊主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正要挥手让她别挡了生意时,一锭白花花的银子放到了他面前。
  
   “够了么?”有人问。
  
   “够了够了太够了!”摊主的注意力全被银子吸引了去,看都不看便将珠钗塞到她手里,连声道,“姑娘戴这个实在是太合适了!太合适了!”
  
   她握着珠钗,回头看那提她付账的人。
  
   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了全部视线,背后的彩光潋滟,晃花了她的双眼,迷离的眼底,只见到一双碧蓝如洗的深邃眸子,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
  
   你是谁?
  
   路过的闲人。
  
   你的眼睛怎么是蓝色的,跟这里的人长得很不一样。
  
   没有什么不一样,天下间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叫什么名字?
  
   罗德。我刚来这里不久,道路还不是很熟,你愿意作我的向导,带我逛逛城隍庙么?
  
   我……我先回家取银子还你吧。
  
   不必了,你若愿意做我的向导,这珠钗,就当是我赠你的谢礼。
  
   四目相接下,她好奇的眼神渐渐融化于他温和的要求,她垂下长长的睫毛,点点头。
  
   其实,不过一个陌生人,不过一个温柔的眼神,便莫名地卸下了心里的防备,她的心间,此刻只一个感觉,便是——跟他走吧,去看这满街的灯火辉煌,流光飞舞。
  
   于是,当夜的城隍诞上,又多了一对兴高采烈的男女,提在彼此手里的蝴蝶花灯,点亮了街市里喧嚷热闹的空气,也点亮了一颗沉闭已久的心。
  
   快乐的时间,总是走得飞快。夜阑人静时,满街灯火渐渐寂寥,他意犹未尽地晃悠着手里的灯笼,孩子气地笑道,说今天真是开心。
  
   她睁大清澈的眸子,看了他许久,小心翼翼地问,以后,可以每年都陪我来看灯么?
  
   他的目光从鹅黄的灯光里穿过,嘴角的好看弧线让人安心,只要你在我身边,我每年都陪你来看。
  
   真的?她有些惊喜,那是多年来,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笑而不答,许是默认。
  
   从那个城隍诞之后,她静如止水的心底,被一个不期而至的身影乱了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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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了?有一千年了么?!打从鬼王将自己从北海的无望渊里收服之后,自己的时间好像就处于静止状态,只在他们的差遣下,尽一只“魑”的本分,视钟家为主人,助他们降妖除魔。似乎,自己只是个活着的工具,一直为别人而活着,没有一天的时间,是为了自己。
  
   今天,是个例外。
  
   今天,她第一次感觉,自己的生命,有了别样的意义。
  
   在东方渐白的时候,她同他道别,恋恋不舍藏在她因羞怯而笨拙的唇舌之间。
  
   你……住在哪里?以后还能见到你么?
  
   城西门外的千里客栈,我暂时住那里。客栈外头的斜坡上,长满樱花树。
  
   她默默地记下,千里客栈,斜坡,樱花树。
  
   回到钟家,回到北书房里,她把自己的一切归于原状,化回人身龙尾的原型,缩进那存放于书架最顶端的檀木盒子,那个容纳了她千百年的“家”。
  
   身体可以还原,心呢?她渐渐地魂不守舍,小小的檀木盒,曾经习惯的地方,却越来越成为她最想摆脱的障碍。
  
   她偷溜出去玩,主人并非不知。她必须承认,这么多年来,主人待她很好,知她寂寞,偶尔便也睁一眼闭一眼,故意收起檀木盒上的封印,任她出入自由。而这一次,主人似是觉察到了她心中小小的异动,也曾好意问过她是否有事发生,然而,她否认。
  
   主人亦不深究,只说了一句,万事当有分寸。
  
  她一直是有“分寸”的,她这么觉得,她主人也这么觉得,身为一只上古神兽,半人半龙的“魑”,天生的智慧是所有低等的山精妖魅所不及的,包括跟她同出一门的魍魉娃娃与棋子魅,她有思想,有感情,且不低于任何一个人类。当初鬼王选择收服她而不是消灭她,也是看中她过人的灵气,以及与人类相近的智慧,觉得是可以助人类一臂之力的可造之材。
  
   可是,鬼王千算万算,却不曾算到,正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她的优点,最终成为了背叛的导火线……
  
   数日后的一个午后,她怀揣着惴惴的心思,站在千里客栈外的斜坡上。
  
   如他所说,这方不大的斜坡上,种满了樱花树,疏密有致,轻风拂过,簌簌有声。
  
   他背靠在一棵树干上,手里转动着一颗葱绿的野草,笑望着满坡的树木,说,现在时节不对,若到了四月间,满山的樱花绽放,那颜色,雪白中缀了点点浅粉,就像那夜你穿的衣裳。
  
   漫山的樱花,那情景定是美丽非凡的,他的描述,让她情不自禁地神往起来。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他走到她的面前,温柔地问。
  
   我……我的名字?!
  
   她摇头,她没有名字,鬼王一直管她叫“魑”,主人也这么叫自己,这就是自己的名字。可是,能告诉他,自己是一只被鬼王钟馗收服的上古神兽么?
  
   她在矛盾中迷惑着。
  
   我没有名字。最终,她老实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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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半点讶异的表情,只是怜爱地勾起她的下巴,说,那我送你一个名字吧,樱华。初见你时,穿了一身樱花颜色的衣衫,再见你时,又在这满坡的樱花树下。华通花,比花少了几分俗意,如何?
  
   樱华……她楞楞地重复,然后点点头。
  
   终于,自己有了一个像人类的名字。她感激地看着他。那双海一样深蓝的眼眸,那片温柔无比的笑容,像个漩涡,将她的心一点一点吸了进去,再难脱逃。
  
   愿意跟我一道离开么?他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然后缓缓背过身,沉沉地说,我需要有一个同伴。
  
   她愿意跟他离开么?离开是什么意思?要她离开钟家?她问自己一串问题。
  
   我不想总是一个人。他回过头,笑得有些寂寞。
  
   好,我跟你离开!
  
   他的笑,有无法言语的魔力,瞬间摧毁了她所有的犹豫。所有的牵挂,所有的踌躇,全部化成了一股随他而去的坚定信念。
  
   也许,是时候为自己做一个选择了。
  
   真的?你愿意为我离开家园?你……不怕我是个坏人,害了你?见她应了自己,他反而有了不安。
  
   我觉得,你不是坏人。她认真地想了想,给了一个简单到可笑的答案。
  
   作为一场约定的唯一见证者,樱花树上的枝叶唰唰摇动,像一群窃窃私语的人。
  
   “就是这样么?!你为了一个一面之缘的陌生人,选择离开栖身了数百年的钟家……”钟晨煊的口气里,没有惊讶,也没有责怪,只有一点惋惜与不解,“那你离开时,为何要放火烧掉所有的手札?还有我曾太爷爷对你的记忆,是你……还是他下手抹去的?”
  
   “对不起……”樱华的头一直不曾抬起,“在我同他约定离开的那天,他告诉我,其实他并非普通人类,也知道我同他一样,不过是披着一层人类的外衣。也正因为如此,上天注定同样孤独的我们,可以以彼此为依靠。他的语气,如此坦诚,我无法不动容。”她顿了顿,继续道,“那些手札,的确是我放火毁掉的。他说,既已决定离开,便要走得干干净净。所有关于我的一切,还是不要留于世上。就让关于‘魑’的一切,都成为不可继续的谜,慢慢消失吧。”
  
   钟晨煊略一思忖,说道:“他不但要你毁掉我家的手札,还出手消去我曾太爷爷对你的记忆,要我们钟家彻底失去你的下落。呵呵,罗德,他有这个本事吧,一个可以自如玩弄他人记忆的旁观者。”
  
   樱华慢慢抬起头,嘴唇嚅嗫着,似想承认什么,却又没有那个勇气,好半天才答道:“以主人的本事,罗德要抹去他的记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那么,是有帮凶?”钟晨煊一挑眉,心中已了然七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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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偷偷在主人的酒里,下了罗德专门配制的乱魂香。”樱华的声音低得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主人好饮……却全没想到,我会在他的酒里下这般玩意儿,让他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最沉的睡眠,防备全无……他方才下得了手。”
  
   曾太爷爷好杯中物,钟晨煊早有耳闻,传说他曾为搜寻天下美酒游历大半个中国,但是却没想到,竟在这事上遭了别人的道。难怪爷爷还有父母,从小就告诫自己不可贪杯,原来钟家早有不良典范。
  
   “难道,你一点都没有怀疑过他要你做这一切的真实动机?”钟晨煊把樱华从地上扶起来,不温不火地问,“于你而言,一个见过两面的男人,便能抵消跟钟家数百年的缘分,甘愿从此消失,再不回头?”
  
   “我……只以为他是个同我一样的人,一样的寂寞而已……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樱华背过身,一滴愧疚而伤心的眼泪从脸颊上无声滑落,“他与我的相遇,并非一场美丽的邂逅,而是……故意的巧合。”
  
   她望着对岸的彼岸花,火红的颜色点染了她苍白的眼底:“从我在教堂第一次见到小主人时,我便知道,我的宿命终于开始惩罚我当年的过错了。千方百计叛逃的人,终还是找来了,避无可避。我欠钟家一份忠诚,如今,应当还给小主人。”
  
  听着她有些迷乱的讲述,钟晨煊认真道:“我并没有怪你的意思。老祖宗曾说过,魑魅魍魉里头,要对你特别留意。看来他也知道,这世上最无法操纵,最变化莫测,最无法解释的,便是感情两字。你不是人类,却有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旦被心怀叵测的人知晓,加以利用,只怕后患无穷。”
  
   樱华苦笑,沿着黑色的河水朝前走,复杂的目光期盼又畏惧地在四周搜索。
  
   “难道你不准备跟我说说,你跟罗德出走之后,这几百年间发生的事?”钟晨煊加快几步,与她比肩而行,又指着彼岸花问,“冥界的渡难花一夜间失踪,也是罗德所为吧?事到如今,你已经没有立场再替他隐瞒了。”
  
   “我想找到她!”樱华突然转过头,答非所问,“只有见到她之后,我的疑惑才能解开。”
  
   “你……”钟晨煊愕然于她突然坚决的脸,那种执著,藏了不可想象的力量,“一定要见到尸女么?”
  
   一听到尸女两个字,樱华痛苦地抱着自己的头,压抑在心里最深处的情绪瞬间爆发而出,大喊道:“是!是!我想见她!我一直想见她!究竟是怎样的女子,会让他如此奋不顾身,弃我于不顾!!”
  
   撼动人心的声音回荡在四周,飘渺轻微的回音尚不及消褪,钟晨煊只觉一股奇异的压力,波浪般朝身上推来,跳动的心脏在这瞬间慢了一拍,异样的移动之力从脚下的土壤中传来,似是站在一张地毯上,不经意间被人抽走的感觉。
他低头一看,不过眨眼间,脚下凉润的黑土突地变了颜色,一片灼目火红,暗藏着犀利的金亮光华,岩浆般覆盖着整个地面,丝丝白烟,从岩浆龟裂的缝隙中不断冒出,看得人触目惊心。
  
   “小主人小心!”樱华朝钟晨煊大叫一声,猛抓住他的胳膊朝空中飞起。
  
   刚一离地,方才钟晨煊所站的地方,便被滚滚岩浆覆盖,清晰的热气腾腾而起,竟灼得他的脚掌微微发疼。起飞慢了半拍的鎏野,此时正呜呜呱呱地乱叫着,高难度地扭曲着身子,拿前爪拍着后爪上烧焦的一缕绒毛。
  
   “虽然这里是幻忆空间,一切本该是不存在的虚无。可是,你也知道这个幻忆空间已经被他们两人的力量改变了本质。我们两人的魂魄与肉身已经同这里融为一体,所以这岩浆,于我们而言是有真实的杀伤力的。”樱华心有余悸地看着脚下,红亮的光华晃得人眼花。
  
   钟晨煊念动浮空咒,将身子稳在半空中后,这才四下打量,发现黑河与彼岸花,还有头顶那片星子稀疏的夜空,俱不见了踪影。此时的天空,像一面无边的镜子,将脚下的岩浆倒映出来,而夹在两片炽热火红中的两人,随时都有被吞没的可能。
  
   “这又是什么地方?”钟晨煊皱眉道,连胤同罗德交织而成的幻忆空间,果然是变化多端,诡异难测。
  
   “这里……”樱华楞了,“这里……是冥界的八重炎狱。”
  
   话音未落,她的目光落在不远处,一束从地底岩浆里直射天际的暗红光束上,随后,她毫不犹豫地朝那光束飞去。
  
   冥界八重炎狱?!钟晨煊追了过去,在心头暗暗重复着这个闻所未闻的地方,怎么眨眼间又来了这里?!
  
   很快,两人和鎏野不约而同地驻足在一方修得整整齐齐的矩形凹地上,那直上天际的光束,便是从这凹地的中心发出。
  
   血红的光,水纹般注满了整个凹地,鬼魅般缓缓荡漾。视线穿过这些半透明的游离物再往下时,钟晨煊的面色微微一变。
  
   凹地之下,横七竖八垒叠着无数形态各异,残缺不全的尸体,而每具尸体的咽喉处,都系着一根夺目的红色细线,犀利的光华从细线上闪耀而出,彼此交绕在一起,然后汇集成了中央那股巨大的光束,直向天空。
  
   而在凹地上方的边缘上,有一层浅浅的气流,托着个抿嘴酣睡的小婴儿,在这让人窒息的环境里,散出一丁点宁静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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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1.终于把罗德跟樱华那点陈年往事晒出来了一部分……咋就觉得这小子那么不地道泥,明摆着利用了单纯的樱华小姑娘,唉唉,看来樱华宅得太久了,失去了最起码的辨别能力,遇到了一个帅哥,魂儿就没了。。。所以说,人还是要常跟外界接触,才能增广见闻,与时俱进,嘿嘿~~~~~鎏野今天的戏份不多,不过大家应该闻到了烤熊掌的味道吧。。。。哈哈~~另外,不断有筒子问我,这故事啥时候完啊,那啥,其实真的别问我了,这个不是数学题,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写完。总之,有言在先,蹲坑的筒子得有个心理准备,别说是从06年跨到08年,就是跨到09年10年也是有可能的。。。。。。我无法应承什么,只能尽力去做。^_^
  
   2.记得有次看了一个帖子,说一位MM,可以穿10CM的高跟鞋打羽毛球,实在是膜拜得无以复加!!!然后周末上街,穿了一双5CM的鞋子,走了一半路之后,便自觉自愿地拐进一家店店,买了一双绣花小布鞋换上,松了一口大气,屁颠屁颠地继续逛街。。。。。。实在无法想象穿10CM高跟鞋打羽毛球是什么感觉,难道她穿的是松糕鞋。。。。。。无比好奇中。记得有个文章说,女同胞如不是非穿不可,高跟鞋还是能免则免,常穿高跟鞋会导致足骨变形腰椎受损啥的,晕。。。。反正,鞋子还是要拣舒服的穿啊~~~
  
   3.我忘记要说啥了,下次想起了再来补充。。。
  
   4.成都这边的麻辣空间还不错,喜欢火锅又不怕麻的筒子,可以去试试看,在火锅里头,这家味道还满好的,菜品也比较有特色。。。。。。上次去吃了,最后舌头麻得没知觉了~:(
  
   5.抱抱大家,新的一周都有个好心情。^_^
  
   再PS.豆豆已经胖得像个猪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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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晨煊念动浮空咒,将身子稳在半空中后,这才四下打量,发现黑河与彼岸花,还有头顶那片星子稀疏的夜空,俱不见了踪影。此时的天空,像一面无边的镜子,将脚下的岩浆倒映出来,而夹在两片炽热火红中的两人,随时都有被吞没的可能。
  
   “这又是什么地方?”钟晨煊皱眉道,连胤同罗德交织而成的幻忆空间,果然是变化多端,诡异难测。
  
   “这里……”樱华楞了,“这里……是冥界的八重炎狱。”
  
   话音未落,她的目光落在不远处,一束从地底岩浆里直射天际的暗红光束上,随后,她毫不犹豫地朝那光束飞去。
  
   冥界八重炎狱?!钟晨煊追了过去,在心头暗暗重复着这个闻所未闻的地方,怎么眨眼间又来了这里?!
  
   很快,两人和鎏野不约而同地驻足在一方修得整整齐齐的矩形凹地上,那直上天际的光束,便是从这凹地的中心发出。
  
   血红的光,水纹般注满了整个凹地,鬼魅般缓缓荡漾。视线穿过这些半透明的游离物再往下时,钟晨煊的面色微微一变。
  
   凹地之下,横七竖八垒叠着无数形态各异,残缺不全的尸体,而每具尸体的咽喉处,都系着一根夺目的红色细线,犀利的光华从细线上闪耀而出,彼此交绕在一起,然后汇集成了中央那股巨大的光束,直向天空。
  
   而在凹地上方的边缘上,有一层浅浅的气流,托着个抿嘴酣睡的小婴儿,在这让人窒息的环境里,散出一丁点宁静之意。
  
   可是,这里是冥界,除了死亡仍是死亡,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于此地都是一种突兀。但,他们的确在那堆外形骇异可怖的尸堆之上,见到了这么一个鲜活娇嫩的新生儿。
  
   “那是……”钟晨煊的目光偏移到婴儿身旁,眸子里倒映出另两个高大的身影。
  
   酣睡的婴儿身后,从虚空中席卷而至的漩涡状气流,激蹦而出的金蓝光彩散去后,黑衣加身的连胤站在气流的中心处,紧跟而至的,是个一身红衣,体格壮硕,虎眼豹须的壮年男子,一个亮噌噌的酒葫芦挂在他的腰间,悠闲地摇摇晃晃。
  
   “鬼王?!”
  
   “老祖宗?!”
  
   樱华和钟晨煊一眼认出了这个红衣大汉,鎏野则更是兴奋,手舞足蹈地唧唧乱叫,若不是钟晨煊快它一步揪住它的小翅膀,这个不分来人是真是假的家伙已经一头朝下头那两个“老熟人”冲去。
  
  到了这个时候,钟晨煊完全体会到了所谓“幻忆空间”的魔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在这里完全模糊了界限,看到的一切虽是“虚无”,但又的的确确发生在这个世界里,且真实而清晰的存放在某个人的记忆之中。这个空间,没有方向,没有稳定,甚至没有逻辑,有的,只是“意外”。
  
   或许,这是钟晨煊平生所经历过的,最离奇的一场“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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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怔怔看着下头,浮云般轻松立在滚滚岩浆上的两人,尤其是钟馗这个只在家中祖传画像上出现过的“大人物”,揣测着刚才樱华那声震撼人心的喊叫,将他们带到了幻忆空间的哪一部分,或者说,把他们带到了谁的记忆中,是连胤,还是罗德?!
  
   照这情景来看,老祖宗尚在冥界的时候,那起码得追溯到宋元时期。看来,幻忆空间里不但模糊真假,连时间的距离也被轻易模糊。
  
   樱华小心翼翼地降低着高度,站在距那冥界曾经的两大巨头几步开外的地方,屏息静气,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试图听清他们说出的每一个字。
  
   “不要激动,那个依然不是你真正的主人,只是幻影!”钟晨煊懒得跟鎏野这个只知道吃的所谓神兽解释幻忆空间的原理,一手抓着它的翅膀,提小兔子似地提着它落到樱华身边,心里突地冒出个念头,低声问道,“你是老祖宗亲手造出的法器,多多少少也跟在他身边不少时日,难道对这个场面一无所知?”
  
   不待樱华回答,洪钟般响亮的大嗓门以劈裂空气之势冲入他们两人耳里。
  
   “小子,你当真的?”
  
   堂堂冥王,居然被叫做“小子”?!钟晨煊在心里朝他的老祖宗竖起了大拇指,难怪钟家历代出强人,血统的作用的确不可小视。
  
   连胤巍然不动,眼都没有眨一下,薄唇里淡然送出几个字:“自然是当真。”
  
   “你!”钟馗一跺脚,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可知道这么做的后果?!那不是个普通货色,是一头深睡的猛兽,你可敢担保将来……”
  
   “老鬼,所有人都称你鬼王,奉你若神明。对此我毫无介意。”连胤缓缓转过头,深黑到可以吸走人魂魄的眸子里,是不怒而威的一瞥,“但,冥界的王,依然是我。这一点,你该比谁都清楚吧。”
  
   樱华的眉头皱了皱,连胤的眼神令她心生寒意,不仅她,钟晨煊一时间也无法把此刻的他,跟之前认识的那个总是温和微笑,有时候甚至有些无赖的男人联系在一起。
  
   难道,这才是冥界之王的真面目?!只需一个不太用力的眼神,便能将一切凝结到冰点。
  
   钟馗瞪大眼睛,黝黑的面孔居然有了涨红的意思,满脸胡须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尴尬,有点好笑地抖动着。大概连胤那句话,像个来不及下咽的汤圆,一不小心就哽住了喉头。
  
   “老子知道你是这里的狗屁大王!”憋了半天,钟馗到底按捺不住大骂出口,“可是,你这小王八蛋也该知道八重炎狱里镇的是什么玩意儿!”他一边大骂,一边揪住连胤的胳膊朝凹地那边拽,边拽边指着凹地里的尸体吼,“那些都是上百年才出一个的噬生魋,尸中的极品!得用你的镇魂缚才能压制的怪物!”
  
   “我知道。”连胤镇静地拉开他的手,看着一旁的小婴儿,淡然道,“冥河欠一个合适的守卫,她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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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钟馗的双眼不仅瞪得更大,且眼神发直,一边夸张地挖着耳朵,一边厉声质问:“你知道你在说啥?你要养一只……一只噬生魋的孽种,还要她去做冥河守卫?你是不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了?”
  
   面对钟馗暴风骤雨般的责骂,连胤一点不恼,态度依然如故:“老鬼,关于噬生魋,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还要知道什么?”钟馗气得鼻子发歪,恨不得举起腰间的大葫芦砸到那个不醒事的固执脑袋上,“凡含着一口极怨之气丧生的人,若不化解那口怨气,尸僵不腐,必成僵尸。深山老林有灵兽名魋,形似熊而毛赤,罕见,若孽缘巧合,有僵尸食其肉吸其血,则成不人不鬼,不尸不妖的杀生利器,噬生魋!世上一切生灵,便是它们的食物,且这群怪物天生没有魂魄,肉身却能长年存世,刀剑不断,火烧不伤。它们生性贪婪,永食不饱,最喜食人类脑髓,虽脱不了死尸的根质,却拥有繁衍后代的本事,总而言之,对这群只懂得害人的下作东西,自当见一杀一,宽恕不得!你却……”
  
   “八重炎狱里,镇压的是历任冥王抓回来的噬生魋。噬生魋这种玩意儿,几百年会碰巧出一两个,但,我从未见过有哪只噬生魋在被八重炎狱里的镇魂缚和炎狱火逐渐化去形体时,还能诞下后代。”连胤伸出修长的手指,朝女婴所在的地方轻轻划了一个圈,那托着婴儿的气流顿时听话地调了个方向,悠悠地飞到了连胤面前。
  
   乖巧的女婴,小小粉拳稚气地握着,嫩红得像要沁出水来的小嘴是不是吧唧两下,一个亮亮的气泡顽皮又好笑地挂在她的鼻孔外,随着她平稳的呼吸时大时小。
  
   若这是个生在人间的正常孩子,那么毫无疑问,见者没有一个会不喜欢她,会不打心眼里去疼爱这个小生灵。
  
   说实话,连钟晨煊这种对婴孩敬而远之的铁血大男人,面对这个粉雕玉琢的极致小人儿,心里也情不自禁生出几分怜爱,在这个时间,他很没来由地忽略了这小人儿的来历,忽略了她,是老祖宗口中十恶不赦的尸中极品——噬生魋的孽子。
  
   这瞬间,在他眼里,又或者在连胤眼里,那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婴孩。
  
   樱华的脸色本就苍白虚弱,在见到这女婴之后,变得更加难看,一种无形的紧绷感包裹住她全身上下,只怕一个不小心,就将她裂成碎块,从心到身体。
  
   从连胤与钟馗暗含火药味的对话听来,这个女婴的真正身份,并不难猜。
  
   “你……还好吧?”钟晨煊并不怎么擅长安慰女人,不过,纵使他猜不出樱华的全部心思,单凭她此刻微颤不止的身子来看,她心里的痛苦纠结可见一斑。之前自己不过提了提尸女的名字,便惹她爆发出心底的郁结,这力量甚至直接影响到了他们在空间里所处的环境。
  
   莫非……樱华对于尸女的执念,竟强大到了可以以她自己的意愿,在这个幻忆空间里找出关于尸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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